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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共议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

2014年4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问题座谈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座谈会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主持。

  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首先介绍了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工作从2011年7月启动以来、到提交草案过程的基本情况,并指出本次修法重点主要是两个部分,一是对授权机制和交易规则进行了重大调整,二是强化了救济措施,而主要原因在于顺应市场的发展和解决当下社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同时,王司长强调,著作权法立法和修改是个矛盾利益体,社会各界不同观点很多,需要切实提出建议意见,以加快修法进程。

  台湾政治大学教授冯震宇指出,两岸著作权法有诸多相似之处,可以相互借鉴,并举例说明台湾著作权法在权利内容,如人身权、财产权、网络传播权、视听作品著作权等、著作权登记制度和平行输入等方面也有很大变动。

  在座谈会自由讨论环节,参会代表就修法问题分享思想、分享经验,就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北京市一中院芮松艳法官和二中院助理审判员李丹以法官的角度阐述了对立法的要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孙新强围绕法人作品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就孤儿作品表达了自己的看法;BSA协会的王晓艳总监就计算机软件服务业在修改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意见。

  最后,刘春田进行了总结讲话。他指出,法律的制定、修改、完善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它是思想和利益的博弈,是一种价值选择的体现。此次著作权法复杂程度高、社会影响大、牵涉利益广,因此客观地对其进行评估和深入探讨是非常必要的。座谈会以主题报告与自由讨论方式相结合,既让立法机关立法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得以实现,也使得相关的社会各界利益需求得以最大程度的表达,也使得共同推进修法进程的目的得以实现。刘春田教授最后指出,通过实践总结,类似的座谈探讨模式是有效的,未来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还将继续关注立法司法前沿问题,组织相关问题座谈会,共同为我国知识产权学科和立法司法实践贡献学者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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